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