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一、如何确定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届满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正常是一年期限,实际以完工之日止。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各种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即对不管是在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还是工地设备等所遭受的损失一律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所造成的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通常是:工程项目的业主、投资者和承包商,把采用除外列明方式,为机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提供了一切险保障,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风暴,暴雨,雷电,飓风,暴风,地震,海啸。除此以外,还承担业主或承包商依法必须承担的、由机器设备安装所造成的,对第三者财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赔偿。 三、建筑工程险的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建筑工程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经保险公司批准之后可以相应延长。《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