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同居的处罚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非法同居取证的方式如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