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开庭后具体哪些时候下判决书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委员会未能按时作出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杂案件中,如果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可以先行裁决该部分事项。 法律分析 1、仲裁开庭后,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下裁决书。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拓展延伸 仲裁开庭后的判决书颁发时间及相关规定 仲裁开庭后的判决书颁发时间及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在仲裁终结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然而,实际的颁发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时间、仲裁庭的工作负荷等。一般来说,简单的案件可能会在数周内颁发判决书,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数个月或更长时间。此外,仲裁机构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规定,规定判决书的颁发时间。因此,具体的判决书颁发时间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仲裁机构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裁决,并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然而,由于案情复杂或其他原因,延期的情况也是可能的,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具体的仲裁开庭后判决书的颁发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仲裁机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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