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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民间借款合同?
释义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外,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达成的借款协议。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民间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2.可以为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并且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因此应为双务合同。
    法律分析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外,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达成的借款协议,旨在贷与金钱或其他消耗物。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第二,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第三,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
    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第四,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结语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外,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达成的借款协议。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民间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征: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可以是无偿的,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且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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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