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证明怎么申请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适用于民事紧急情况,不属于法律证明,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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