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询问: 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