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都有犯罪对象吗 |
释义 | 犯罪没有犯罪对象。 不是每个行为犯都有对象,但是每个行为都要有客体。犯罪客体是抽象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具体化。犯罪行为可能不存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作为罪体构成要素的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实施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身体举止。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如下: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 综上所述,犯罪对象与法益有很大区别的。所侵害的法益就是指犯罪的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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