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心脏病不是职业病,不能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工作中向领导汇报工作也不会气出心脏病,本身有心脏病气发倒是有可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算工伤,只能按因病待遇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