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完整流程如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 营业执照注销 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 开户许可证 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法律客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