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又跟其他人签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对出卖人有利,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购房人能拿到房会更有利。所以,实际中有些人购房人就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