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爆炸罪怎么判刑处罚?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有爆炸罪、放火罪、决水罪、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文将介绍爆炸罪的认定及行为表现、主观因素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有爆炸罪、放火罪、决水罪、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如何认定爆炸罪 爆炸罪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表现 本罪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的行为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 如果行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二)本罪的行为方式 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实施爆炸的方式方法有很多,如有的在室内安装炸药包,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爆;有的将爆炸物直接投人室内爆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使锅炉、设备发生爆炸;有的使用液化气或者其他方法爆炸。 实施爆炸地点主要是在人群集中或者财产集中的公共场所、交通线等处,如将爆炸物放在船只、飞机、汽车、火车上定时爆炸,在商场、车站、影剧院、街道、群众集会地方制造爆炸事件。 (三)本罪的主观因素 1、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爆炸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此时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实都是可以的。不过要是过失导致爆炸,造成了严重损害的话就不能再按照爆炸罪定罪处罚了。而在行为上面,爆炸罪分为了作为与不作为两种方式,其中积极的作为方式就包括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消极的话就是有义务防止爆炸发生,并且也有能力履行这样的义务,但实际却不履行从而导致保障的发生。 拓展延伸 爆炸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放置爆炸性物质,或者使用爆炸性物质进行犯罪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爆炸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爆炸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中,有期徒刑最高可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最高可被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刑罚也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爆炸罪的刑罚,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对于犯罪分子,即使刑罚执行完毕,也应当继续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其改过自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爆炸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犯有爆炸罪的人将受到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如何认定爆炸罪是关键,行为人需要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爆炸罪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其中积极的作为方式包括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则是行为人有义务防止爆炸发生,并且也有能力履行这样的义务,但实际却不履行从而导致保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t第一百一十三条\t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01-11)\t第十二条\t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5-14)\t第十八条\t本解释所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灾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