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介绍一般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保证合同; 2、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3、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4、担保期限、保证方式以及保证担保的范围等。 一、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什么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在担保期间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抵押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未约定担保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 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两个以上保证人同时或者分别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时,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份额的,视为共同保证。人民法院不支持共同担保的保证人以各自的份额对抗债权人。 三、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情形有哪些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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