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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执行和解后的处理结果将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释义
    和解后的执行是否中止还是终结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和解协议中权利人放弃全部实体权利,则是终结执行;如果只是免除部分义务,则可中止执行。根据《民法典》第195条规定,特定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包括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法律分析
    执行和解后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和解的协议内容是权利人放弃全部的实体权利,那么就是终结执行;如果只是免除义务人的部份义务,那么是可以按中止执行来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解决纠纷后的后续措施将决定案件的走向
    解决纠纷后的后续措施将决定案件的走向。一旦纠纷得到解决,接下来的措施将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后续措施可能包括执行和解协议的具体步骤、赔偿的方式和金额、相关各方的义务履行等。这些决定将直接决定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导致案件的继续执行或终止。因此,各方应认真对待后续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正、合法、有效地解决纠纷,并为案件的最终结果奠定基础。只有通过明智的后续措施,才能为案件的走向带来积极的影响,实现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结语
    执行和解后的后续措施将决定案件的走向。一旦纠纷得到解决,接下来的措施将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各方应认真对待后续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正、合法、有效地解决纠纷,为案件的最终结果奠定基础。通过明智的后续措施,实现公正和满意的解决,为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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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