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签署车辆买卖合同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包括车辆证书、行驶证、购置税发票、交强险、商业保险等。买方应当核实车辆证书、行驶证和车辆所有人的一致性,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车辆证书和行驶证信息,确保车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纠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查验被转让车辆的证明文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明等,确保被转让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技术标准和排放、提前报废期限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等因素来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销售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从事机动车销售活动的销售者应当依法出具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税务部门规定的凭证。销售者不得拒绝或者以拖延时间的形式拖欠纳税人享有的各项法定税务优惠政策。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车辆买卖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义务,应当引起各方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