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红十字会的财产 |
释义 | 红十字会接受的款物应当用于红十字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本市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或者接受捐赠。对捐赠的财物应当建立帐目,完备手续,健全管理制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1863年10月29日由瑞士人亨利。杜南倡议成立。当时称为“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改为现名。它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红十字组织,也是瑞士的一个民间团体。它完全由瑞士公民组成,并受瑞士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总部设在日内瓦。其最高权力机构是每年一次的全体大会,大会闭幕期间由执行局领导日常事务。该委员会的宗旨是在战争中行善。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该委员会得以中立团体的身份对战争受难者进行保护和救济,受理有关违反人道主义公约的指控,致力于改进和传播人道主义公约,与有关团体合作培训医务人员,发展医疗设备。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根据2018年6月官网信息显示,中国红十字会设有7个专门委员会、35个分会。 综上所述,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一条 红十字会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 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红十字会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红十字会违反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 红十字会的财产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 红十字会对接受的境外捐赠款物,应当建立专项审查监督制度。 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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