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或其准驾驶人应对被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必须投保自燃保险)、外部物体坠落、坍塌、风暴、龙卷风等造成的损失负责,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雷电等原因的影响,如冰雹、暴雨、洪水、海啸、地面沉降等,因雪崩、悬崖崩塌、雪崩、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而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轮(仅适用于有司机的渡轮)。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 第四条的规定,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如下: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