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采购预算与采购申请。(2)采购审批。(3)选定代理机构。(4)编制招标文件。(5)审定招标文件。(6)发布招标公告。(7)资格预审。(8)发售招标文件。(9)询标答疑与现场勘察。(10)确定评标专家。(11)开标。(12)资格后审。(13)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14)评标结果公示。(15)办理中标落标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