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规则 |
释义 | 第一,适当履行原则,就是合理全面的履行合同;第二,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除了要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还要协助另一方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在给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应当及时受领给付;第三,经济合理原则;第四,情事变更原则。合同履行的六大规则,具体如下:1、履行主体2、履行标的3、履行期限4、履行地点5、履行方式6、履行费用 一、建筑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协作履行原则意思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履行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的要求如下: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4)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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