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一楼院子拆迁有赔偿吗 |
释义 | 可以看看房产证上所标明的“四至”,如果在“四至”中把院子标进去了,则在拆迁时可能请求补偿,如果没有标注进去,则不是属于补偿的范围。同理,由于房屋拆迁计算补偿是在房产证为准的。所以,后扩建的房子如果有房产证的,则在拆迁时可以得到补偿,如果没有标注进去,则不是属于补偿的范围。但这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中如果在拆迁时有人居住,并且居住者在此地的户口,则可以按无房户,得到“代建房”的照顾,即可以以相当于成本的价格得到。国家对拆迁住宅没有具体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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