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确保居住权不受影响? |
释义 | 离婚放弃房产后,可以要求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离婚时一方如无房居住困难,有权要求暂住,并可获得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居住权的约定,如果不违法且真实意愿表示,具有约束力。赠与子女的共有房产,离婚后男方享有居住权是合法的。如果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居住权但未规定期限,可参考按揭贷款期限作为居住期限。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放弃房产后无固定住所的一方可以要求居住权,需要另一方提供帮助。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吗 可以的。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协议房产居住权有效吗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对房屋的部分使用权,若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认定该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男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系附条件赠与,受赠与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理应保障男方居住权。 离婚协议书约定了女方享有房产居住权,但未约定居住权的行使期限,同时约定“男方必须还清全部贷款,双方才可以出售该房产”,结合双方当事人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明确的按揭贷款期限之约定,女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理由相信,居住期限应当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期限一致。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离婚放弃房产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居住权的,比如说放弃房产之后居无定所,是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的,希望大家明白。 结语 离婚时,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若无房居住,可要求暂住在居住期限内。若无房一方经济困难,有房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居住权有效,具有拘束力。赠与房产附条件赠与后,受赠人享有居住权。对于未约定居住期限的情况,可参考按揭贷款期限来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放弃房产后若无固定居所,可要求居住权。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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