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开公司离婚股份能分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也可分割。离婚时,如果夫妻无法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以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股东,可通过协商或转让进行处理。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或书面声明。 法律分析 老公开公司,持有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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