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如果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割,但是需要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上述条文从字面意思看,该司法解释似乎忽略了夫妻股权可能存在的另外一种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但笔者以为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做该司法解释时忽略了夫妻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一种典型的资合性质,因此完全可以按份额平均分割,且不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而有限公司带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