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两者专用权范围不同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2、两者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4、适用法律不同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5、两者功能不同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6、两者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一、注册商标不规范四种类型 (1)使用商标的主体 1、企业因为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等;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继续进行使用;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 (2)商标不合法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 2、商标注册有效期已满,没有申请续展仍继续使用过期商标;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来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3)商品不合法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4)不规范使用类型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