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应在解除合同时给予劳动者,同时按法规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需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的合同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常需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时效及流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办理时效及流程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时效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雇主和劳动者应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其次,劳动者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然后,劳动者将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最后,人力资源部门会核实材料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时效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单位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给劳动者。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需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进行支付。此外,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年备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时效和流程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