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应对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出具书面证明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应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由单位开具,并在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手续。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证明书,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办?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哪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违犯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由劳动者原来所工作的单位开的,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结语 如果公司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未提供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如有需要,劳动者可寻求劳动部门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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