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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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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7: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