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条款的订立规定 |
释义 | 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要求: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义务,并合理提醒对方注意免责条款,对方要求解释需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重要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 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要求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拓展延伸 合同条款的签署和生效程序 合同条款的签署和生效程序是确保合同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首先,当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应当以书面形式起草合同文件,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其次,签署后,合同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送达、交付或公告,确保合同的通知和传递有效。最后,合同生效的时间通常是在双方签署并交付合同之日起生效,但也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各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合同条款的签署和生效程序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同条款的订立要求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减轻责任的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进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利害关系重大的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合同条款的签署和生效程序是确保合同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包括书面起草、双方签字确认、送达交付或公告等。合同生效时间通常为签署交付之日起,各方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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