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置车辆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企业处理固定资产小汽车的损失,属于可自行计算扣除的损失,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备案资料后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税前扣除的情形具体如下: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余资料。 税前扣除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 2、税前扣除凭证还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处置车辆损失是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法律依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得实行层层审批,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