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收养弃婴在什么情况下 |
释义 | 收养弃婴要满足以下情况:要求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夫妻共同收养,双方都年满30周岁。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抚养弃婴的经济能力。没有患医学上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一、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和费用 收养孩子就是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在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一人的限制。 收养儿童的费用包括: 1、收养申请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侨胞,每件20元。外国人包括外国华人,每件50元; 2、收养证明费:中国公民每件10元。外国人每件20元; 3、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220元。外国人每件750元;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 二、民法典中单身未婚是否能收养小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单身未婚能否收养小孩,具体要看该收养人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收养:(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失独家庭如何收养孩子及小孩 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需要办理收养登记。失独家庭如果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的,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首先应当向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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