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福利院孩子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一、残疾福利院收养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居住大陆中国公民可收养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儿童,院方协助办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收养福利院儿童的收养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30周岁。 二、领养的孩子需要夫妻共同抚养吗 领养的孩子需要夫妻共同抚养,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如下: 1、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