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写了谅解书,但是赔偿不合理还能起诉肇事者吗? |
释义 | 刑事谅解书和民事赔偿是不同的法律文书,前者不影响受害人提起民事起诉的权力,后者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刑事谅解书不影响受害人提起民事起诉的权力。 刑事谅解书与民事赔偿的适用领域和取得条件不同,前者不影响受害人提起民事起诉的权力,而后者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法律分析 还是可以起诉肇事者的。 首先,刑事谅解书是适用于刑事领域的法律文书,而民事赔偿则是受害人以侵权等理由提起民事赔偿,适用领域存在不同;其二,刑事谅解书的取得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支付一定的经济条件为依据,但该经济条件仅为取得刑事谅解书的条件,并不当然作为受害人放弃后续的民事起诉的权力; 其三,刑事谅解书不一定以支付一定的经济条件为由,而民事赔偿基本上都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谅解书后,赔偿不合理,如何维护权益?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赔偿不合理,您仍然可以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行的诉讼路径。律师将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制定相应的法律策略。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留所有与事故有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然后,与肇事者或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在整个过程中,与律师密切合作,并遵循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建议您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赔偿不合理,您仍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与肇事者协商或提起诉讼,都是有效的解决途径。与律师密切合作,并遵循法律程序,将有助于维护您的权益。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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