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危险的现实性。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 2、危险的紧迫性。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 3、避险的唯一性。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避险措施的必要性。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 5、行为的合理性。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