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期限是五年。 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是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情节严劣的,法院可依法改为死刑立即执行。这是对死缓罪犯的处理方式之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或者又犯新罪,以及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的,经过查证属实,确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经所在地中级法院报最高法院或者被授权的高级法院核准,并由核准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即可依法定程序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并不能成为变更条件。 2、故意犯罪必须发生在两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3、故意犯罪的情节恶劣。 4、故意犯罪须查证属实。 5、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缓仅仅属于我国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并不是法定的主刑之一,而按照规定要是不是必须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此时都是可以判死缓的。至于死缓变更,则就会涉及到多种情况。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