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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缓期执行变更是怎样的?
释义
    死刑缓期执行变更规定是: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一、死刑可以不死吗
    一般情况下,被判死缓的罪犯是可以不死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只有在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贩毒判死缓可以假释吗
    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贩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不能直接适用假释的。
    因贩毒被判处死缓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因此,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如果满足了假释的条件,且不属于累犯的,是可以被假释的。
    三、怎么理解死缓
    首先,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一项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是我国刑法的独创。《刑法》第48条第1款后半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即对应判处死刑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一个缓冲的机会。若在两年中: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缓制度大大缩小了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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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