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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予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法律分析:先予执行费往往是在申请先予执行时由当事人进行支付,之后在案件审理完成之后一起通过被执行人支付。依据法律规定规定,先予执行的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所以一般是先由申请人预付,之后的承担依据判决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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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