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先予执行是什么 |
释义 |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先予执行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根据相关规定,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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