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毒品属于限制流通物吗 1、毒品不属于限制流通物,而属于禁止流通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给别人注射毒品犯罪吗 1、属于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的。 3、给别人注射注射毒品绝对是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代价,同时会毁了别人建议最好不要去做。
该内容由 黄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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