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商标权是否侵犯? |
释义 |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一、驰名商标有哪些特别之处? 驰名商标有以下特别之处: 1、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 二、侵犯服务商标有什么行为 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4、给他人的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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