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扣学籍不让转学怎么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学校扣学籍不让转学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因为这是违法行为。学校会被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转学籍是否一定需要9月份办理 转学籍不一定必须9月份办。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转学手续,如果学生家庭居住地要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同一个区之间不允许办理转学。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跨市内区迁移的允许办理转学,跨同一区之间的不允许办理。申请转学介绍如下: 1、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2、转学申请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信、被投靠亲属的户籍证明。这些证明材料要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转出及转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二、孩子转户口跟学籍先转哪一个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 具体情况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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