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诉讼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 |
释义 | 恶意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恶意诉讼者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篡改情节,伪造证据,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是恶意,客观方面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什么呢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 这种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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