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的要求包括:在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前需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迁出登记后需注销原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需持有城市劳动部门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由农村迁往边防地区需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和第十条。 法律分析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公民在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 2. 迁出登记后,需注销原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合肥户口迁移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出需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供迁出地户籍证明、迁出地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2.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迁出地公安机关。 3. 缴纳费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迁出地公安机关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4. 审批通过:迁出地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予以批准。 5. 办理手续:批准后,申请人需要前往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包括缴清相关费用、领取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 6. 迁入手续:迁出地公安机关将为申请人办理迁入手续,包括办理新户籍登记、领取新身份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迁出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并在办理过程中遵循相关规定。 结语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迁出登记后需注销原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需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由农村迁往边防地区需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合肥户口迁移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和第十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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