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法律依据: 《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目前,我国各地已经展开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区市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划定,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缺乏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现行法律中对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规定较为抽象,使得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仍然存在一定障碍。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立法方面的探索,但由于缺少全国性法律的指导依据,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容易出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内容存在不同或冲突的问题。此外,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还存在与相关制度衔接的问题。因此,要实现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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