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
释义 | 一、旷工如何处理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二、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三、可以对“旷工”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吗? 如果职工未按规定申请休假,或者用人单位依法不批准职工休假申请,但是职工坚持休假以致造成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此外,是否可以多扣一点工资作为处罚?不可以。 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用人单位不能对职工处以罚款。《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罚款属于财产罚范畴,所以此项规定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行政部门制定。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行政部门,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当然,如果员工的旷工行为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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