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是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假期天数的计算: 1、生育津贴的计算: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上年度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注:(以广州为例,正常情况是领取一万多元生育补贴,以上面公式计算) 2、生育假期天数计算: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难产假期包括两种情况: 1、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注:(最长产假170天,女士晚婚晚育23周岁,且不要求男士也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生了双胞胎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的35天假期,只能享受15天假期)。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算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101×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101×50%。 注:以广州为例,4101元是指2009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年的数据还没统计出来。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一次性补贴,也是国家鼓励女士选择低级医院分娩的一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