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办法如下: 1、对于一般性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功能或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2、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方应首先要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开发商不理解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