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交付前的房屋损坏问题,应该由卖方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卖方无法修复,则应进行赔偿。对于交付后的房屋损坏问题,如果是由卖方责任造成的,则卖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买方责任造成的,则买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同时,双方应当查看并签署清晰的交付验收文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四条: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前,卖方发现房屋有瑕疵的,应该及时告知买方,修复或者降价;卖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在告知时故意隐瞒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前,买受人对不动产享有合法支配权的,应当依照协议约定交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物的交付,应当同时交付物的控制权。应当经过交付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