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委员会的津贴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规程》 第三十五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3: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