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权利:1.有权利得知所从事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事故。2.有权获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3.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在发生严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避险,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作出报告。义务: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3.必须听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 法律依据: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