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时按揭购房可分割,婚前按揭房登记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需分割;房屋登记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遵循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尊重意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等原则。共同财产需协商处理,否则法院判决。抚育子女等义务多的有权请求补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按揭购的房该如何分割? 结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可以进行分割。婚前购买按揭房屋,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婚后也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配。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款的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离婚的原因是一方的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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